停尸祭祀活动完毕便可出丧安葬。把灵柩送到埋葬的地方下葬,叫出丧,又叫“出殡”,俗称“送葬”,清代称“发引”。按照历来的惯习,这一礼俗由择日、哭丧、启灵、送丧、下葬等仪式组成。在许多民族中对出丧日期都有禁忌。
据《论衡·讥日篇》云:“葬历日:葬避九空、地舀,及日之刚柔,月之奇偶。日吉无害,刚柔相得,奇偶相应,乃为吉良。不合此历,转为凶恶。”其中“九空”、“地舀”都是葬历上规定的忌日的名称。所谓日之刚柔,是指天干、地支。俗称甲、丙、戊、庚、壬等为刚日;乙、丁、己、辛、癸等日为柔日。按照迷信的说法,人在刚日死,应选在柔日下葬;柔日死,应选在刚日下葬,刚日、柔日要配合好才行。否则,不吉。所谓月之奇耦(偶),是指单月、双月而言。按照迷信的讲究,凡于奇月死者,应在偶月下葬,偶月死者,应选在奇月下葬。奇月、偶月也要配合好才行。否则,不吉。若不能及时葬埋,可先枢起来。
旧时,民间还广泛流传着忌“重丧”的习俗。对此,任骋先生在《中国民间禁忌》一书中作了详细阐述:浙江一带,俗说“重丧”是指死者出生的年月日,与死者死时的时辰有f支重字,俗称“月不清”。遇上这类情况,要举行特殊的葬仪,往往是在j、五更盖棺,抬至郊外。丧家不穿麻,不能哭,要等七日后,才呼号奔告亲朋,然后再补丧礼。白族若犯重丧,须在巾堂挂一旺红绸,或在棺木上倒吊一只鸡,将其致死,再用笋叶做一口小棺,把装着死鸡的小棺从门槛下挖的小洞中送出,然后埋在路上,以此破之。但是在台湾一带,“重丧”却是指某种葬埋忌日而言。俗说在某日葬埋便会犯重丧,亦即丧家还会再死人。
当地的重丧日为:一月甲日、二月乙日、三月戊日、四月丙日、五月丁日、六月己日、七月庚日、八月辛日、九月戊日、十月壬日、十一月癸日、十二月己日。如果因特殊事情不得不于重丧日安葬时,要采取一些禳解的仪式。如在一小纸盒内装上写有符咒(符咒字,一般是正月、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书“六庚天刑”;二月书“六卒天庭”;四月书“六壬天牢”;七月书“六甲天福”;八月书“六乙天德”;十月书“六丙天威”;十二月书“六丁天阴”)?不过,每月书写字样的规定不甚严格,也有相互串写的现象,但大体上就是这类字而已。字样的纸条,一起埋葬在圹穴中即可。
河南沁阳一带,还有埋葬忌月的习俗,并且与姓氏有关。据说,张、王、李、赵四姓人,禁忌六月、腊月动土葬埋。其余姓氏,三月、九月禁忌动土葬埋。如果在忌月有丧事者,要排至三七、五七殓葬,必得避开忌月才行。如特殊情况需及时出殡者,也只能先用青砖柩之,不得人土葬埋。台湾以及南方一些地区,俗忌七月出葬。因民间传说,七月为鬼月,七月十五日为鬼节,该月阴间的鬼魂要到人世上来讨食。为避鬼煞,故忌此月内殡葬。
少数民族在殡葬择日的信仰方面与汉族也有相通之处。东北地区的赫哲族、达斡尔族、朝鲜族、满族均选择单日出殡,而不得在双日出殡。据说,双日意味着要死两个人。云南陇南县景颇族认为选择出丧日期以十二属相中会进洞的动物之属相日最为吉利,比如属龙、蛇、鼠三天都是好日子,其余天日忌出殡。滇西的“勒墨人”忌在寅日、辰日出丧,也不能在死者的属命之日出丧,否则不吉利。贵州黎平县侗族最忌“冲克”日出丧。西藏米林县的珞巴族,出丧的日期要由巫师行杀鸡看卦仪式来定,以鸡肝上纹路的走向显示吉凶。台江县巫脚乡苗族出丧最忌“犯双日”。另外,在一些接近汉族的民族地区也有由“阴阳先生”的占卦仪式决定日期的。
还有一些民族和地区不但择日,还择时。云南金平县的苗族(黑苗)一般在早上出丧。而花苗和白苗则在午后或黄昏出殡。贵州望谟县苗族(白苗)是在天刚亮出丧。彝族人家中有人去世,一般在家停尸很短,多是上午死,下午葬;下午死,翌晨葬。但忌讳正午出殡。。俗以为正午出殡会招致灾异,不吉。
广东连南南岗等地瑶族ll+殡时间多在中午或午后,以为这种时刻最吉利。黑龙江省抚远县赫哲族多在晌午一出殡。
我国早在汉代就已经出现了专门记载选丧择日仪式的专著——《葬历》。此书上说:“雨不克葬,庚寅中乃葬。”在古代,此仪式甚为盛行,王充在《论衡·辨祟篇》中说:“世俗信祸祟,以为人之疾病死亡……皆有所犯。起功、移徙、祭祀、丧葬、行作、人官、嫁娶,不择吉日,不避岁月,触鬼逢神,忌日相害。故发病生祸。”由此可见,出丧择日仪式甚是简单,有时只需翻翻皇历或问问“阴阳先生”即可。然而,此仪式所涉及的内容、牵扯的可极广,稍一不慎,便可能犯忌。